重新理解“女性”:谱系学与规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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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之后,法国新思潮浪潮涌动,出现了一大批以“解构”为关键词的后现代理论,福柯就是这批“法国理论”中最熠熠闪耀的学术明星之一。他的思想在中西方社会都产生了广大影响。对此,最早将《规训与惩罚》引入国内的刘北成教授如是评价,“福柯的思想与生活不是令人迷惑不解的‘怪胎’,而是现代西方(具体地说是法国)社会和思想所孕育出的一朵‘恶之花’。反之,福柯这一类怪异的思想家也正是现代西方社会的最真实的揭露者和象征”。(刘北成,《当代法国思潮变迁与福柯》)
在《规训与惩罚》中,福柯尝试通过考察惩罚形式的变化去理解权力的微观作用机制,将《词与物》《知识考古学》中纯粹的话语分析推向社会制度层面。福柯认为,从君主专政时期的公开暴行到监狱制度化确立和现代司法体系形成,实际上是权力作用机制的变化。考察惩罚的历史,目的是“论述关于現代心灵與一種新的審判權力之间相互关系的歷史,论述現行的科學——法律綜合的系譜。在这種綜合體中,惩罰權力獲得了自身的基礎,擴大了自己的效應,並用这种綜合掩飾自己超常的獨特性。”(p.21)
当下,我们生活在一个物质与精神都更为丰沛的世界,思想与身体都较之以往更为解放。可似乎我们还是逃不掉“人生来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的悖论,我们被算法所凝视,被数字镣铐所束缚,被种种标签所绑定,被KPI困在系统中。此时再来阅读《规训与惩罚》,或许能对这个悖论有一个更好的理解。
一、谱系学
用谱系学来考察惩罚形式与机制的历史变迁实际上是福柯历史观下所形成的问题意识。“历史并不是哲学的奴婢,也不应描述真理和价值的必然起源。”(福柯.福柯集[M].杜小真,译.上海: 上海远东出版社,2003:139.)福柯认为人类的历史进程并不具备线性因果关系,监狱和现代司法体系的确立并不是制度进步的必然结果,而是一种“偶然事件”。因此,他借用尼采的《论道德的谱系》中“Ursprung”一词发展了谱系学研究,以此挑战黑格尔哲学体系。谱系学与考古学不同,考古学是“分析局部性话语的方法”(福柯.必须保卫社会[M].钱翰,译.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110.),谱系学更关注权力与社会机制对话语的影响。谱系学研究是一项“……文献工作,它处理各种凌乱、残缺、几经转写的古旧文稿”。“谱系学要求细节知识,要求大量堆砌的材料……它反对理想意义和无限目的论的元历史展开,它反对有关起源的研究。”(福柯.福柯集[M]. 杜小真,译.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146-147.)
循着这样的观点,我们就不难理解《规训与惩罚》的整个逻辑架构。这是一项对惩罚形式的历史研究,惩罚的形式即福柯所言的话语。话语是“隶属于同一的形成系统的陈述整体”“它始终是历史的片段, 在历史之中的一致性和不连续性,它提出自己的界限、断裂、转换、它的时间性的特殊方式和问题。”(福柯. 知识考古学[M].谢强,马月,译. 北京:三联书店,1998:98,149.)此即为惩罚的形式是某一历史阶段社会权力结构的表征之一。因此,从甫一开篇达米安被处以极刑到1840年梅特莱农场的启用,在福柯看来本质上都是权力以文明进步之名定义、改造罪恶。
福柯在书中指出,公开酷刑不仅是一种法律制度,更是一种政治仪式,它存在的合法性是建立于君主的个人权威之上。所以,在十七世纪及之前的君主专政时代,必须要通过一种残酷地对犯罪者身体的毁灭和对观刑者强烈震慑,才能够弥补犯罪行为对君权所造成的损害。公开暴刑与国民加冕、战败者投降的意义并无二致,都是对君权的彰显。
到了十八世纪,公开酷刑逐渐被现代化的监禁制度所替代,这是“建構關於懲罰權力的新結構和新技術”所致(p.86)。十八世纪之后,君权逐渐衰退,新的生产关系和资本积累制度使得各种犯罪行为都被缔结为对财产的侵害。换言之,生产关系的变化导致犯罪行为的结构性变化。因此,不再需要通过展示残暴来预防犯罪,而是通过剥夺人的身体、经济、政治等的自由来实现惩罚。惩罚不再是“An eye for an eye, things like that”,而旨在预防犯罪。
二、规训
在分析了惩罚形式变迁后,福柯引出了权力的作用机制——“规训”,这也是福柯最为人熟知的关键词之一。规训是权力和知识合谋的产物,“‘規訓’既不會等同於一種體制也不會等同於一種機構。它是一種權力類型,一種行使權力的軌道。它包括一系列手段、技巧、程序、應用層次、目標。它是一種權力‘物理學’或權力‘解剖學’,一種技術學。它可以被各種机构或体制接過來使用,如‘專門’機樽(十九世紀的罪犯教養院或‘改造所’),或者是把它作爲到某種特殊目的的基本手段的機樽(學校、医院),或者是發現可以用它來加強或改組自己内部權力機制的權威機構(如家庭)”。(p.214)
福柯在本书中指出了军队、学校、工厂、医院等机构与监狱的类似性。他们都对居于其间的个体有着一定的身体、空间和时间上的支配。規訓“首先要從對人的空間分配入手”(p.141),还表现在“对活动的控制”,“即时间的控制……它的三個主要方法——規定節奏、安排活動、調節重覆周期——不久就出現在學校工廠和警院中。新的紀律(規訓)毫無困難地出現在些形式中。”(p.148-149),以及对身体的控制中。“这種新技術用於控制每個人的時間,調節時間、肉體和精力的关系,保證時段的積累,致力於利潤的持續增長或最大限度地使用稍縱即逝的時間。”(p.156)在我的中学阶段,学校每次大考小考安排的作为是按成绩排名的。越是靠前的成绩排名越高,越是靠后的成绩排名越低。这种对空间(考场座位)的单元划分,如同一条看不见的小鞭子鞭策学生努力学习。
三、女性:挣扎在规训之间
自福柯提出“规训”以降,它就成为了一种被广泛援引的理论资源,尤其是一些批判性的研究,都颇为偏爱福柯的理论体系。譬如,激进的性别研究学者就用规训来分析了女性身体,“社会化的身体出现于并再生产我们文化中标准化的女性实践,这些实践让女性身体变得温顺,服从文化中的要求,同时以权力和控制的形式得到体验。”(苏珊·鲍尔多.不能承受之重: 女性主义、西方文化与身体[M].綦亮,赵育春,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9:33.)女性身体是父权制社会受害者的典型产物,是一种以美之名的规训产物,不管是“又白又瘦”还是“马甲线”“人鱼线”,不管是高跟鞋还是平底鞋,不管是三寸金莲还是整容术,它们的区别就像极刑与监狱的区别一样,只有形式上的变化,实质都还是父权制度对女性身体的规训。福柯将这种权力对身体的形塑称为肉身政治学。
当然,我们不否认这种视角的裨益之处。但是,我们真的要将女性置于父权VS非父权的二元对立关系之下来考察么?实际上,纤瘦单薄的身体与肌肉线条的身体、奶粉喂养与母乳喂养、单身与异性恋婚姻等等,它们之间并不是后者优于前者的文明进步,而是女性在争夺自主权历史中的重叠片段。与其将研究视野置于单一的受难话语体系中,以致于形成一种性别仇视,倒不如转而去思考这些“知识型”何以形成?除了父权作用之外是否还有更多维的影响因子?
对规训女性的反思既不能完全依赖于两性特征所造成的经验差异这一生物决定论,譬如,因女性有怀孕生子的生理功能就一定要结婚生子,或者一定要以不婚不育来实现自我价值。但我也不能认同激进女性主义的性别角色完全是权力建构的观点,譬如合理控制身材才是“政治正确”,“白幼廋”是东亚男权社会阴云笼罩下的变态审美,过于肥胖则会“嫁不出去”。实际上,商业话语、资本体系、政策导向和家庭关系都会影响我们对身体、性别、角色的塑造与控制,而我们本身的主体性价值也会反之影响身处的权力关系。对女性的定义,或者用一个通俗的话来表达,哪种身材更美、哪种打扮更漂亮、是怎样的女儿/妻子/母亲,是不能被归于或荷尔蒙或购买力或受教育程度等任何一种单一因子。
在当下的中国社会,如果一个女生追求“筷子腿”“白幼廋”而拼命减肥,她恐怕很难获得女性主义的支持。在喧嚣的言论中,她们被认为是父权制度与商业主义的合谋的产物。从功利的经济角度看,她们为减肥药等众多疑似“伪科学”的话语提供了不菲的消费力;从服从的政治角度看,柔弱的女性身体决定她们只能依附在强者身侧,而强壮有力的男性角色通常有父亲、儿子、丈夫等担任。实际上,讨论女性是否出于个人意愿而塑造身体、选择某种生活方式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我们以为自己所用拥有的个人意志和选择自由其实已经是被意识形态规范化了的意志和自由。”(《女性是否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完成母职》)。
于是,许多女性主义的话语经过一番包装后成为了分化、倾轧女性内部的工具。撸铁”女性嘲笑“白幼廋”审美,两者再合谋起来共同摈斥肥胖的女性;合适的身材、婚姻幸福、顺产、母乳喂养成为社会中女性的中项和楷模,不符合这些标签的女性则被污名化或者无视。毕竟。年轻漂亮、身材好、“辣妈”“中产阶级”的女性往往占据了更多的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流量,号召平权的人反而成为了福柯体系中处于全景敞视监狱观看者地位的群体。如果把女性的身体形态定位到某个单一维度上,也无非是对强权的全盘复制,对男性、对儿童、对任何一个社会群体来说,都给他们套上了枷锁。
如何去挣脱这套枷锁则还是要回到马克思。无论男女,个体都不会被某个刻板印象所异化,而是基于自身情境能动地掌握身体、家庭角色、劳动分工等的自主权。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描绘过,“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沒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門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情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魚,傍晚从事畜牧,晚飯后从事批判,但幷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漁夫、牧人或批判者。”换到性别研究里重新定义女性,那就是我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我可以在任何领域里发展,我可以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女性,也可以是一个参与公共事务的女性,也可以是一个贤妻良母,任何一种身份都不是次等的,都不会让我受到歧视。
四、结语
《规训与惩罚》为人文社科研究提供了诸多理论资源。然而,我们必须审慎地使用它们。这本书写于20世纪70年代,正值法国左翼运动衰退期,福柯所积极推行的“监狱信息小组”、摧毁单一意识形态的政治理想几近落空。仅就规训一个概念而言,福柯在晚年实际上更倾向控制而非规训,近年来的一些社会议题和文化形式的变化也证实了福柯在某些地方的苍白无力。但我们仍要读福柯,读雷蒙德·威廉斯,读马克思和恩格斯,这不仅是因为他们的分析有多偏僻入里,更是因为他们的问题意识来自于对时代的关注,对个人困扰与社会公共议题的思索。所以,我们也不可能关上门来自说自话,我们所处的社会、文化、历史都在发生重大变革,这都需要深刻的言语来一一言明。
本文参考的是:福柯.规训与惩罚[M].刘北成等,译.苗栗:桂冠图书出版.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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